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作者: 编辑:经管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0日 21:14浏览次数:


20176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外审工作已基本结束,有关同学和各相关学院可开始准备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为规范研究生答辩流程,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将研究生答辩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学位论文印刷前,各位同学应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对照学位论文模板排版,经导师认可后进行印刷。导师应从学位论文的内容、写作格式和排版质量等方面全面把关。

学位论文评审结论为“修改后答辩(不需要再次评审)”的,需要填写《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整改说明》(详见附件一)。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刷5份,请研究生于答辩日前5-7天以班级为单位交电子版PDF格式)研究生秘书,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见附件二。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认真修改、排版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610日前交研究生楼102论文独创性声明(见附件四)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院,答辩后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稿的同学不参加本次学位授予审议。另:论文独创性声明(见附件四)需要单独打印一份活页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于610日前交研究生院102室。

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自行印刷(5份),费用自理。答辩前,学位论文纸制稿和电子稿PDF格式)各一份与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一起交研究生院。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见附件。研究生院在答辩结束后对存档论文进行格式审查,排版不规范的,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授予审议;

研究生院对答辩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对弄虚作假者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

2、答辩日7天前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答辩委员会成员表由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批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学生答辩前应完成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可后方可确认答辩日期和组织答辩。

3、答辩安排必须经学位分委会审核,严格控制单元时间内同组答辩人数,确保单个学生有充足的答辩时间以保证答辩质量。答辩安排必须提前3天通过学校公文系统及布告形式广而告之。公告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所学专业、学位论文题目;导师姓名及职称;答辩委员会主席姓名、职称、单位;答辩委员姓名、职称(校外专家还应注明单位);答辩时间、地点等;

4、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提前2-3天送达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

5答辩前,研究生本人应从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答辩评分表,填写表头后打印一式六份交答辩秘书;

6、答辩时必须严格遵守答辩流程;

7、答辩必须在528日前完成,否则不能参加本轮学位授予审议;

8、电子版需要通过图书馆网页直接提交备案(办法见附件)并需要同时交给学院秘书存档。

9、答辩评审表及研究生档案材料于答辩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注:材料不齐以及欠费学生不参加本次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审议。


附件一: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整改说明的通知.doc

附件二:论文电子稿命名方式.docx  

附件三:学科代码手册(2014版).doc

附件四:独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doc

附件五:研究生提交存档学位论文的暂行规定.doc

附件六: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流程.doc  

研究生院

20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