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作者: 编辑:经管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0日 21:14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现将研究生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印刷

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对照学位论文模板进行排版,并经导师认可后方可进行印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刷7份,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于答辩日期前5-7天交论文电子版(PDF格式)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自行印刷(7份),费用自理。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见附件。

二、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与学位审核工作应严格按照《华东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和《华东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对具体事宜做补充说明如下:

1、各研究生秘书须于答辩日7天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表(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担任)由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批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学生答辩前应完成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可后方可确认答辩日期和组织答辩。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提前2-3天送达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安排必须经学位分委会审核,严格控制单元时间内同组答辩人数,确保单个学生有充足的答辩时间以保证答辩质量。答辩安排必须提前3天通过公文系统及布告形式广而告之。公告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所学专业、学位论文题目;导师姓名及职称;答辩委员会主席姓名、职称、单位;答辩委员姓名、职称(校外专家还应注明单位);答辩时间、地点等。

4、答辩必须在605日前完成,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秘书于610日将各学院学位分委会授予学生名单及答辩成绩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否则不能参加本轮学位授予审议。

三、其它工作

1、学位论文评审结论为“修改后答辩(不需要再次评审)”的,需要填写《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整改说明》(详见附件)。

2、论文独创性声明(见附件)需要单独打印一份活页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于612日前交研究生院102室。否则,不授予学位,不颁发毕业证书。

3、毕业论文电子版需要通过图书馆网页直接提交备案(办法见附件)并需要同时交给学院秘书存档。

附件:

1、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整改说明的通知

2、论文电子稿命名方式

3、学科代码手册(2014)

4、独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

5、研究生提交存档学位论文的暂行规定

6、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流程

7、学位分委会授予学位名单及答辩成绩

研究生院

2018517

附件一: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整改说明的通知.doc

附件二:论文电子稿命名方式.docx

附件三:学科代码手册(2014版).doc

附件四:独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doc

附件五:研究生提交存档学位论文的暂行规定.doc

附件六: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流程.doc

附件七:学位分委会授予学位名单及答辩成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