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研究生学位相关通知

作者: 编辑:经管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0日 21:15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一、201903月—04月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参加盲审对象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已发表(含录用)期刊论文、通过预答辩并审核通过者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在职工程硕士通过预答辩并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的盲审。

1)本次申请博士学位的2016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本次申请硕士学位的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符合提前申请学位条件的各类研究生;

42014级、2015级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之前申请延期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

52015级、2016级的在职工程硕士(含MBA)。

2、盲审时间安排及要求

1)论文提交时间:20190322日之前将抽检论文按照要求提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齐之后并汇总(《学位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附件一))于0325号交到研究生院102办公室,不接受研究生及导师个人的申请。逾期不交者,将视为自动延期答辩。

2)评阅论文格式:供评阅的学位论文按正式论文格式以PDF文档形式上交,评阅用学位论文必须隐去所有能反映作者和导师的相关信息。(论文电子稿命名方式见附件二。)

3)送审方式:硕士学位论文80%由研究生院统一送省内外高校专家,剩余20%由各学院自行外送进行双盲评审。博士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送审。

4)提交学位论文前必须进行预答辩,通过预答辩者方可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评阅。

5)提交学位论文的同时必须提交“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和“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且必须由导师和学院签署意见。

6)提交评阅论文前,研究生本人必须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正确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及密级,密级一般应填写公开,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学位论文,其密级按保密协议的规定填写,导师要求保密而未签署保密协议的学位论文,其密级可填写为“限定”。

3、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根据学校《防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暂行规定》(附件三),为培养研究生的优良学风,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院将采取技术手段对申请我校所有类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外审。如发现涉嫌作假者将按照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二、20195月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盲审合格的论文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必须于2019528日前完成。

附件一:2019年03月《学位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二:论文电子稿命名方式.doc

附件三:防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暂行规定.doc

附件四:学科代码手册(2014版).docx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