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2017级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将于本学期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华交研〔2018〕89号)文件规定进行奖励;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正式出版并验证原件。
2、请2017级研究生进入智慧交大→教学应用→研究生师生服务→研究生成果→提交读研期间所有成果信息。
3、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进入管理系统对成果进行审核;
4、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通过管理系统导出成果清单,筛选出符合《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华交研〔2018〕89号)文件奖励规定的科研成果,清单(含电子稿)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0年6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103办公室。
5、此次奖励仅限于2020年5月31日前已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此后发表的成果不再奖励。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