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研究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MBA中心 编辑:周静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1日 09:49浏览次数:

各工商管理研究生

新华社将为我校研究生进行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二、地点

华东交通大学南区学生公寓23栋2楼活动室

三、采集对象

全体2020级研究生及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图像采集的2020级以前的研究生(已采集过的不再重复拍摄)。

四、工作流程

1.研究生院将参加图像采集研究生的相关信息表发至各培养单位,由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图像采集研究生信息核对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该表交研究生院203办公室。

2.图像采集以学院、班级(专业)为单位进行,各培养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并在采集现场进行协调,图像采集顺序见附件1。根据有关规定,图像采集需收取每人15元图像采集费,请各单位以班级(专业)为单位收齐后现场支付给新华社工作人员。

3.图像信息采集时研究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按刷取身份证顺序排队拍摄。期间严禁乱序、插队或不刷、替刷证件拍摄,以避免出现图像和信息不符现象,致使证书照片错误及照片无法正常上传学信网。

4.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在学校拍照的同学,可联系本人所在地新华社自行拍摄,并将图像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并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4月30日前收齐散(补)拍学生图像信息,统一交研究生院,逾期将不再接收。

(在江西新华社散(补)拍可提前电话联系:0791-83985057)

五、注意事项

1.图像采集时请研究生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排队,拍照完成后迅速离开,避免聚集。

2.图像采集规范见“附件2.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3.证件照拍摄要求”,特别提醒注意以下几点:

1)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2)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3)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发型整齐不戴发饰,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或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

4)衣着:应与背景色(蓝色)区分明显,避免蓝色、黄色衣服,避免复杂图案、条纹,请勿穿着高领衣服、毛领大衣、臃肿外套、吊带衫。

3.电子图像采集是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环节,未参加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将无法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历信息也将无法在学信网公开查询。请研究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完成图像采集所有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本学院指定负责老师。

附件

1.研究生图像采集顺序

2.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3.证件照拍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