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指导意见

作者:经管 编辑:经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00:00浏览次数: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指导意见

2018-1

为更好落实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根据《华东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由硕士点学科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任成员,每年成立该年的工作小组。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组成人数为单数。

二、资格条件

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具有申报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

(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3)前6个学期课程均学分绩专业排名处于前50%;

(4)四门核心课程(高等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均需在考试中一次性通过,无补考记录;

(5)参加学校组织的挑战杯、互联网加或创青春等竞赛,作为推免的必备条件,自2020年起实施(在2019年作为推免加分项);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学校、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三、各专业接受的指标分配与填报志愿

合乎条件的同学可以自愿申请研究专业方向,但是每个学术型学科点最后报送学校不超过当年学校分配给我院总指标的30%(2018年入学每个专业不超过3人)。

申请学生可以填写第二志愿。

凡申请推免到外校的,务必取得外校录取接收推免资格证明,否则不予上报。

学术型、专业学位可申请的专业参见附表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时间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华东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由各班辅导员介绍推免政策并组织发放申请表格,申请者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中的“获推免资格后到本校校攻读的学院、专业名称”一栏中的专业名称,请参照附表1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装订成一册。

申请者按照规定时间将申请名单统一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分专业班级归类,由学工办对资格、获奖、论文及科研等材料进行核实签字。

五、综合复试过程

学院工作小组对核实后的申请名单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学院成立统一的复试小组,组成人员原则上由推免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其中包括获奖、论文及科研情况)、研究潜力,由专家独立打分(百分制),当场得出综合测试成绩。

六、确定学院推免名单及公示

1、学院总成绩:由学习成绩及专业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部分(各部分均转化为百分制)。

(1)平时成绩积累占总成绩的6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学院排名与专业排名的关系

学院总体上打破专业界限排名。

但是,当某一专业申请生在所申报专业的排名超过全部推免生指标的30%之后,转而适用“以专业为先”的原则,即专业内超员部分的申请人自动排到所有未超员专业之后。

3、公示

由学院工作小组按学院排名确定学院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学校。公示内容包括全院排名、总成绩。

4、上报学校名单及成绩:

学院经公示的排名也是上报学校的排名,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被剔除的同学不再进入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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